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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水利用地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水利用地,指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規定之水利用地。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