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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新 89.06.14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 (以下簡稱會務委員會) 每次會期不得超過三日,
因議案較多時,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延長之,但延長期間不得超過三
日,並以一次為限。
會務委員會幕僚業務由農田水利會 (以下簡稱水利會) 辦理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