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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技術合作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之華僑,指僑居中華民國領域外,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民;
所稱之外國人,指具有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之自然人或法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