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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分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建設及維護。
二、年度計畫工程之興辦、設計、施工、監造及相關工務行政。
三、新店溪青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及回饋費之業務推動。
四、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之建築管理。
五、其他有關保護臺北水源特定區水源水質水量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