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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國內產銷之農工礦商品檢 (試) 驗事項。
二、輸出之農工礦商品檢 (試) 驗事項。
三、輸入之農工礦商品檢 (試) 驗事項。
四、輸出、輸入或過境動植物及其產品之疫病、蟲害檢驗事項。
五、動植物檢疫及疫情調查、研究事項。
六、其他有關商品之檢 (試) 驗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