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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委員會議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委員會議 (以下簡稱委員會議)
,由本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全體委員組成之。
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為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召集或出席時,由
副主任委員代理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