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7 12:3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管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準則所稱文化法人,指以從事有關文化藝術事務為目的,經本會許可依
法設立之財團法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