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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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教育部部編國民小學生活與倫理、常識、音樂、美術四科教科書交由書局印行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部編國民小學生活與倫理、常識、音樂、美術四科教科書 (以下簡稱部編
四科教科書) 共計三十二冊,詳細書目如次:
生活與倫理第一-十二冊 (供一至六學年使用,每學期一冊)
常識第一-四冊 (供一至二學年使用,每學期一冊)
音樂第一-八冊 (供三至六學年使用,每學期一冊)
美術第一-八冊 (供三至六學年使用,每學期一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