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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及修訂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教科用書審定及修訂費收費數額如下:
一、普通型學校:
(一)審定:每冊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修訂:每冊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技術型學校、綜合型學校、單科型學校:
(一)審定:每冊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修訂:每冊新臺幣七千五百元。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