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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展覽及會議室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數額如下:
一、表演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一)
二、展覽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二)
三、會議室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三)
圖表附件:
附表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PDF
附表二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覽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PDF
附表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會議室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