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04 17:2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場地管理及提供使用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使用本園區場地,應繳納使用規費及保證金,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圖表附件:
附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場地管理及提供使用收費基準表.PDF
附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場地管理及提供使用收費基準表.DOC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