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1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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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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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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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相關文物與史料之蒐集、維護、建檔、登錄及管理。
三、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展示之主題設計、展示製作、規劃及維護管理。
四、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相關研究成果與知識之教育推廣、導覽解說及志工培訓。
五、其他有關臺灣歷史及民俗文化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