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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發行受益憑證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應依本準則規定之內容編製公開說明書及簡式公開說明書;於國外發行受益憑證募集或追加募集基金者,應依募集地區之法令規定編製公開說明書,不適用本準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