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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保險業認許資產之標準及評價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保險業認許資產之標準及評價,依本準則之規定,本準則未規定者,依有
關法令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
之一般公會計原則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