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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及經指定民間捐助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四月十五日前將當年度績效評估目標及前一年度績效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通過後,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