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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指經營非專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收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