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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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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除整臺(套)進口者,應照整臺(套)冷暖氣機課徵貨物稅外,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供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用之主機或冷媒壓縮機,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按主機或冷媒壓縮機之價格折算課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