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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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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核發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受裁判者符合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執行死刑者,補償六十個基數(如表一)。
受死刑判決者於死刑之執行前死亡,視其實際執行期間,依第三條規定補償,並增加補償二十個基數。但最高不得逾五十九個基數。
受裁判者符合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執行無期徒刑者,視其實際執行期間,依下列標準補償(詳如表一):
一、十八年六個月以上者,補償五十九個基數。
二、十八年六個月未滿者,依第三條規定補償,並視其執行情形,得增加補償十個以下基數。但最高不得逾五十九個基數。
附表一 執行死刑、徒刑、交付感化(訓)教育補償基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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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及執行徒刑、交付感化(訓)教育之實際期間│補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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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未滿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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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以上二個月未滿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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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月以上三個月未滿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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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以上四個月未滿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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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月以上五個月未滿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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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月以上六個月未滿 │ 六 │
├────────────────────────┼────┤
│六個月以上七個半月未滿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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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半月以上九個月未滿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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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個月以上十個半月未滿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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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半月以上一年未滿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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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上一年一個半月未滿 │ 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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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個半月以上一年三個月未滿 │ 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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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三個月以上一年四個半月未滿 │ 一三 │
├────────────────────────┼────┤
│一年四個半月以上一年六個月未滿 │ 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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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六個月以上一年八個月未滿 │ 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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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八個月以上一年十個月未滿 │ 一六 │
├────────────────────────┼────┤
│一年十個月以上二年未滿 │ 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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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以上二年四個月未滿 │ 一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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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四個月以上二年八個月未滿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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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八個月以上三年未滿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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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三年四個月未滿 │ 二一 │
├────────────────────────┼────┤
│三年四個月以上三年八個月未滿 │ 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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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八個月以上四年未滿 │ 二三 │
├────────────────────────┼────┤
│四年以上四年四個月未滿 │ 二四 │
├────────────────────────┼────┤
│四年四個月以上四年八個月未滿 │ 二五 │
├────────────────────────┼────┤
│四年八個月以上五年未滿 │ 二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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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五年四個月未滿 │ 二七 │
├────────────────────────┼────┤
│五年四個月以上五年八個月未滿 │ 二八 │
├────────────────────────┼────┤
│五年八個月以上六年未滿 │ 二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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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以上六年四個月未滿 │ 三○ │
├────────────────────────┼────┤
│六年四個月以上六年八個月未滿 │ 三一 │
├────────────────────────┼────┤
│六年八個月以上七年未滿 │ 三二 │
├────────────────────────┼────┤
│七年以上七年四個月未滿 │ 三三 │
├────────────────────────┼────┤
│七年四個月以上七年八個月未滿 │ 三四 │
├────────────────────────┼────┤
│七年八個月以上八年未滿 │ 三五 │
├────────────────────────┼────┤
│八年以上八年四個月未滿 │ 三六 │
├────────────────────────┼────┤
│八年四個月以上八年八個月未滿 │ 三七 │
├────────────────────────┼────┤
│八年八個月以上九年未滿 │ 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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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以上九年四個月未滿 │ 三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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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四個月以上九年八個月未滿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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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八個月以上十年未滿 │ 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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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十年六個月未滿 │ 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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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六個月以上十一年未滿 │ 四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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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以上十一年六個月未滿 │ 四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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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六個月以上十二年未滿 │ 四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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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以上十二年六個月未滿 │ 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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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六個月以上十三年未滿 │ 四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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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以上十三年六個月未滿 │ 四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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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六個月以上十四年未滿 │ 四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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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以上十四年六個月未滿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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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六個月以上十五年未滿 │ 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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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以上十五年六個月未滿 │ 五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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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六個月以上十六年未滿 │ 五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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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以上十六年六個月未滿 │ 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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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六個月以上十七年未滿 │ 五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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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以上十七年六個月未滿 │ 五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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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六個月以上十八年未滿 │ 五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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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以上十八年六個月未滿 │ 五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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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六個月以上 │ 五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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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實際執行十八年六個月以上 │ 五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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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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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