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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者,應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
前項報名費,基於推廣客語及教育宣導之需,減半收費;十九歲以下者,免收報名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