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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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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辦理公開展覽,應於公開展覽開始七日前,以網際網路方式公開時間及地點,並得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