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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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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下水道工程設施:管渠、抽水站、污水處理廠及其相關設施。
二、計畫下水量:決定下水道工程設施容量所採用之下水量。
三、計畫逕流量:決定雨水下水道工程設施容量所採用之雨水量。
四、最大時污水量:最大日污水量發生日之尖峰一小時所產生之污水量換算為二十四小時數值之污水量。
五、倒虹吸管:橫越河川、運河、鐵路及地下道等障礙物之底部凹形壓力管渠。
六、人孔:為銜接、檢查或清理管渠,使人能出入管渠之設施。
七、雨水溢流井:在合流制下水道中,為使降雨時超負荷雨水溢流之設施。
八、雨水調節池:具有適當容量可調節降雨時尖峰流量之貯留池。
九、逕流係數:逕流量與降雨量之比。
十、雨水井:收集雨水並導入雨水管渠之設施。
十一、連接管:污水井或雨水井與下水道管渠或設施連接之管。
十二、滲水量:由埋設於地下之管渠接頭裂隙或人孔等處滲入管內之水量。
十三、排放口:放流水進入承受水體之處所。
十四、外水位:護岸或堤防外側臨水面之水位。
十五、繞流設施:設於水路、水池之一旁,當常用設備停用時仍可使用之繞水路。
十六、表面積負荷率:單位時間進入單位反應器面積內之流量或質量。
十七、停留時間(Detention Time,縮寫為 DT):水池之有效容量除以單位時間流量所得之商,其計算式如下:

DT=─


式中:V為水池體積 (立方公尺) ;
Q為流量 (立方公尺/小時) 。
十八、總揚程:抽水機之淨揚程、損失水頭與流速水頭之總和。
十九、比速:表示抽水機形式及特性之指數。為與抽水機幾何相似之一段翼輪能壓送每分鐘一立方公尺之水升高一公尺時所需之每分鐘轉速數,其計算式如下:
Q1/2
Ns=N×───
H3/4

式中:N為抽水機之規定每分鐘轉速;Q為抽水機之規定單口抽水
量 (立方公尺/分) ;H為抽水機之規定單段總揚程 (公尺
) 。
二十、吸入淨揚程:吸入水面與抽水機葉輪基準面之垂直距離。
二十一、孔蝕:抽水機因轉速過大或吸水高度太高,導致機內最低壓力低於其水溫應有之飽和蒸氣壓,致水蒸氣產生氣泡,如流入壓力較高處;會因迅速破裂而發生噪音和振動,若長時間持續,會侵蝕葉片等材料之現象。
二十二、水錘:在壓力水路中,因流量急劇變化而產生管內壓力驟增或驟降之現象。
二十三、計畫最大日污水量:在計畫年次中一年內發生最大污水量之日所產生之一日污水量。
二十四、生化需氧量(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 ,縮寫為 BOD):在攝氏二十度及五日之時間下,微生物進行生化分解有機物質時所消耗之氧量。
二十五、懸浮固體物(Suspend Solid ,縮寫為SS):懸浮於污水或其表面之固體物。
二十六、污水井:為收集污水並導入污水管渠之設施。
二十七、稀釋率:指廢(污)水自海放管排入海洋後,上升達平衡狀態時,廢(污)水水柱中心與周遭海水混合,依照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指定方法計算所得之稀釋倍數。
二十八、初級處理:利用物理方法分離、去除水中大部分懸浮固體、油脂及少部分之膠體、溶解固體與生化需氧量之處理過程;通常為廢(污)水處理之最先處理過程。
二十九、二級處理:經初級處理後之廢(污)水之後續處理,以去除溶解性、膠狀性之有機物為目的之處理過程。
三十、高級處理:利用獨特生物處理過程,獲得二級處理程度以上或相當三級處理水質之處理過程。
三十一、三級處理:利用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將經二級處理後之廢(污)水中之營養物質、低濃度懸浮固體等去除之處理過程。
三十二、含水率:污泥中所含水分。
三十三、污水調節池:設於污水處理設施前,用以調節污水水量及水質之設施。
三十四、活性污泥法:為一種利用活性污泥混合液中微生物代謝作用,將污水中有機物安定化後藉著沉澱方式,分離為上澄液與沉澱活性污泥之處理方法。
三十五、標準活性污泥法:指污水流入初沉池後進入反應槽內,經由混合、攪拌和空氣曝氣後,再經沉澱分離之活性污泥法。
三十六、純氧活性污泥法:指曝氣部分採用純氧之活性污泥法。
三十七、延長曝氣法:增加污水與活性污泥接觸時間,使污水之生化需氧量及剩餘活性污泥減少之活性污泥法。
三十八、氧化渠法:以一種具有環狀無端點之曝氣渠道作為反應槽之活性污泥法。
三十九、階梯曝氣法:為使曝氣槽內混合液之氧利用量均勻化,將狹長之氣槽分成數處分別流入污水之活性污泥法。
四十、超深層曝氣法:以深約五十公尺至一百公尺之U型循環管槽注入空氣,使污水、污泥混合液與空氣增加接觸時間之活性污泥法。
四十一、回分式活性污泥法:在單一水槽內同時具有活性污泥反應槽與沉澱池功能之活性污泥法。
四十二、接觸曝氣法:藉浸漬在反應槽內接觸材表面附著之微生物代謝活動達到污水處理之方法。
四十三、旋轉生物盤接觸法:圓盤之一部分浸入水中,緩慢旋轉,藉圓盤上附著之微生物代謝活動達到污水處理之方法。
四十四、整流壁:使水流速均勻、流向一致之設施。
四十五、溢流堰:一結構物或設備能使水或廢水溢流而過之設施。
四十六、溢流負荷:單位長度之溢流堰每日所溢流之水量。
四十七、食微比(kg BOD/kg MLSS.day):每日進入反應槽內之食物量與槽內存在之微生物量之比值。
四十八、混合液懸浮固體物(Mixed Liquid Suspended Solid,縮寫為 MLSS):反應槽內混合液中懸浮固體含量。
四十九、滴濾池法:初沉池流出之水,以間歇連續式散水於堆置碎石等濾材之固定濾池上,藉附著於濾材表面生物膜之代謝活動達到污水處理之方法。
五十、滴濾池水力負荷:滴濾池每日每平方公尺濾床面積所噴灑之污水量。
五十一、濾料:在濾池內用以除去水中微粒之介質。
五十二、好氧濾床法:初沉池流出水流經濾料間隙之際,藉附著於濾料表面好氧微生物之分解有機物及捕捉懸浮固體物達到污水處理之方法。
五十三、餘氯:氯與水或污水接觸一段時間後在水中以自由或結合氯之形態存在者。
五十四、中和設備:使酸性或鹹性之水變為中性之設備。
五十五、污泥滯留時間(Sludge Retention Time ,縮寫為 SRT):存在於反應槽、終沉池及迴流污泥系統之活性污泥停留時間。
五十六、生物反應水理滯留時間(Hydraulic Retention Time,縮寫為 HRT):污水在生物反應槽內之停留時間。
五十七、硝化:由微生物之作用,將氮化合物分解產生之氨,氧化為亞硝酸鹽、硝酸鹽之現象。
五十八、優養化:過量之營養物質進入水體,造成藻類大量之繁殖、死亡,並因其腐敗分解而大量耗氧,導致水域生態變化之現象。
五十九、計畫污泥量:以計畫最大日污水量為準,由袪除污水生化需氧量之污泥轉化率,懸浮物質之去除率及污泥之含水率推算之污泥量。
六十、污泥濃縮:藉重力、浮除、離心力、過濾或其他方法降低污泥之含水率之過程。
六十一、污泥消化:利用厭氧性或好氧性微生物將污泥中之生物質或有機物氣化、液化、安定化及減量化之過程;依微生物之特性分為厭氧消化及好氧消化二種。
六十二、混合液揮發性懸浮固體(Mixed Liquid Volatile Suspended Sol-id,縮寫為MLVSS):反應槽內混合液懸浮固體中揮發性固體含量。
六十三、生污泥:為污水經初級處理後產生尚未經處理之初步沉澱池污泥,或為二級處理所產生尚未處理之初步沉澱池污泥及剩餘污泥之混合污泥。
六十四、厭氧消化:在缺乏自由氧下經由微生物分解有機物之過程。
六十五、污泥迴流率:為維持活性污泥反應槽中之污泥濃度及其活性,從終沉池之沉澱污泥中迴流適量污泥至反應槽中與進流污水量之比率。
六十六、生污水:未經處理之家庭污水、事業廢水及其他廢污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