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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史館微捲閱讀機使用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總統府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微捲閱讀機操作注意事項:
一、微捲閱讀機分為手動上帶及自動上帶兩種機型,應依規定程序操作。
二、閱覽者不熟悉微捲閱讀機操作程序時,應請業務承辦人協助處理。
三、微捲閱讀機故障時,應報請業務承辦人處理,不得隨意拆卸零組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