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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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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7 條
機長於不當干擾行為發生並採取處置行為後,應向民航局及發生地之相關主管機關提出報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