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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2 條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乙型船舶,其乾舷豁減值得比照第一百十四條及第一百十五條規定,依附表九及附表十所列相當船長基本乾舷值之差額規定豁減。
圖表附件:
附表九航行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甲型船舶基本乾舷表.PDF
附表十航行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乙型船舶基本乾舷表.PDF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