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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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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起造人為其限建範圍內之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時,除應依建築法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外,並應檢附前條第二項規定之最終會勘紀錄。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