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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12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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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三項所稱勞動派遣,指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機關團體提供勞務,接受各該機關團體指揮監督管理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