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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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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執行小組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協助評估第三十條委託專案管理需求。
二、協助編製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三、協助辦理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五條事項。
四、協助編製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
五、其他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