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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由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依本會所定格式,載明其應記載事項,經信託機構簽署後發行之。
發行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應依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簽證規則之規定辦理簽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