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6:3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工事驗收為各總司令部之權責,並按國軍監標監驗作業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如情況緊急,可授權下級單位先行驗收,即交使用部隊接管使用,視狀
況再行補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