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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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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事徵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依本法第十六條分配工作時,應使被徵用之人擔任與平時職業相等之職務
,無相等之職務可分配時,應使擔任與平時職業相類似或相近之職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