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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濕地保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公告實施後,主管機關應每五年至少檢討一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