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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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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7 條
車輛駕駛人,應將派車單上所訂行車記錄項目,詳細記載,於用畢後,請
使用人於單上簽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