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成立之更生保護會,有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