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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提案人或採取人應協助辦理採取範圍內之森林保護管理及災害防救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