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0:06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護理人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護理機構名稱之使用或變更,應以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
非護理機構不得使用護理機構或類似護理機構之名稱。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