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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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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核子燃料之運作涉及運送或貯存者,託運人或經營者於申請時,應另檢附履行核子損害賠償之責任保險或財務保證文件正本,或經公證人認證之影本。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