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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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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代檢機構應使代行檢查員於施行檢查前,充分瞭解受檢單位之設備概況,既往檢查情形、相關法令規定,準備必要資料及檢查儀器、工作服與個人防護器等,並注意檢查安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