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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河川勘測隊職掌如下:
一、中央管河川、排水與海堤區域劃設及公告事項。
二、河川與排水勘測測量技術及計畫之擬訂。
三、縣市管河川勘測業務之督導。
四、河川、排水及海堤圖籍之數化工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