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08:13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教學支援老師於受聘期間,得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參與教學有關之校內研習或活動。
三、享受學校各種教學資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