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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住民基本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一百十三年八月十二日制定全文 19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政府應鼓勵新住民投入公共參與,增進多元文化交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