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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蒙古盟部旗組織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盟民代表會議之職權如左:
一、關於盟務之立法事項。
二、關於盟務之設計事項。
三、關於盟務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盟務之監察事項。
五、其他特別規定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