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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郵政儲金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政儲金事務,於郵政儲金機關所為
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