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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科技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記帳憑證之內容應包括財團法人名稱、傳票名稱、日期、傳票號碼、會計科(項)目名稱、摘要及金額,並經財團法人董事長或其授權代簽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