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00:1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臨床心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診及住院病患之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及心理衛生教育。
二、臨床心理學之教學、訓練及研究發展。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臨床心理之醫療及教學。
四、其他有關臨床心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