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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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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公投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進行辯論時,代表人如有超過時間或違反辯論規則時,主持人應立即制止,並不予播出。
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項至第三項、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於辯論會準用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