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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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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所稱刑事訴訟終結時,指下列情形:
一、案件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者,至該處分確定時。
二、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者,至該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時。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