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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第十四條第三款所定選任期日相關事項,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選任期日之日、時、處所及預定進行時間。
二、報到處所及方法。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