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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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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0-8 條
電動機過載保護動作自動停機有危害人員之虞,或電動機需繼續運轉使設備或製程安全停機時,得以電動機過載感測裝置,連接至可監視之警報裝置,以啟動應變措施或依序停機,替代立即啟斷電動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