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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能源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法務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署法規之修訂審議、整理及編纂。
二、行政救濟及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三、法律資料之蒐集、分析及研究。
四、其他有關法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