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07:2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掌理下列事項:
一、苗栗地區工藝產業調查研究及資源整合推廣。
二、苗栗地區工藝工坊產業輔導。
三、苗栗園區工坊管理營運及技藝培訓。
四、苗栗工藝美學推廣。
五、其他有關工藝產業研發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